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石狮消防灭**剂有效期报废规定有哪些?
VIP15年
更新时间: 2022-10-19
一、七氟丙烷灭火剂 七氟丙烷灭火剂通过高压氮气加压贮存在容器内(外贮压式为自身饱和蒸气压),属于长期的灭火剂,在钢瓶定期检验时,需要对灭火剂的纯度进行测定,符合要求即可继续使用。 注:三氟甲烷等卤代烃灭火剂与七氟丙烷类似。 二、惰性气体灭火剂(IG541等)、二氧化碳灭火剂 惰性气体灭火剂(IG541、IG100、IG55、IG01等)和二氧化碳灭火剂,其组分均为大气成分,属于长期的灭火剂。 惰性气体灭火剂和二氧化碳灭火剂的价格便宜,在钢瓶定期检验时,灭火剂没有再次利用的价值,一般都是直接排放,重新充装。 三、气溶胶灭火剂 气溶胶灭火剂的期,一般为5至6年(具体以厂家标识的参数为准),到期更换。原来的灭火剂不能随便丢放,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干粉灭火剂(含超细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目前没有明确的期要求,一般为5至6年更换一次,或者经定期检验合格以后继续使用。 注:对于非贮压式的干粉灭火装置,其产气装置定期更换(不同厂家要求不一样,通常5年左右)。 五、泡沫灭火剂(泡沫原液) 泡沫灭火剂应按标准要求的储存条件或生产厂提出的储存条件储存,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