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峥嵘:本文为“《通用规范》第6章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解读,申明:仅供参考!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简称《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需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6.0.6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细水雾喷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细水雾喷放均匀并完全覆盖保护区域; 2与遮挡物的距离应能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不能保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3对于使用环境可能使喷头堵塞的场所,喷头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解读: 本条文规定了细水雾喷头的布置要求,具体实施可参《细水雾规》3.2节规定。 6.0.7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持续喷雾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配电室等电子、电气设备间,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文物 库、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等场所,应大于或等于30min; 2、对于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液压站、润滑油站、燃油锅炉房等含有 可燃液体的机械设备间,应大于或等于20min; 3、对于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的火灾,应大于或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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