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供求信息 >晋江齐盛公司/火炬新科广场/晋江才特电子消防工程维保
VIP15年
更新时间: 2024-05-09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 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和可靠性,要严格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查和试验。每日检查:使用单位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日记录表中。 每周检查:进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季度试验和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