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自动警报系统: 1、作用:火灾自动警报系统是一种设置在建、构筑物中,用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警报、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实现预定消防功能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 2、构成: (1)火灾探测警报系统;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可燃气体探测警报系统; (4)电气火灾控制系统。 3、原理:当建、构筑物内的某一被监视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产生的烟雾、高温、火焰及火灾的气体等信号并转换成信号,传送到火灾警控Z器,控Z器接收到火警信号,经过与正常状态阀值或参数分析比较,若确认着火,则输出两回路信号:一路指令警报装置发出音响警报,另一路指令启动消防控制设备。 二、防排烟系统: 1、作用: (1)为an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2)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3)控制火势蔓延。 2、构成: (1)防烟系统: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控制柜等; (2)排烟系统: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排烟出口、控Z器等。 3、原理: (1)防烟系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系统。 (2)排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物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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