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8:消防信息的钱应该谁来出,也就是建筑主体是谁?为什么?钱出去还能回来吗?为什么?有什么成功的案例吗?开始到现在5年以上还可以正常良性运营的? 陆春民:三个视角,如何是新建工程可以有业主出钱,设计在工程是一次完成,成本低效果也好一点,如果是以有设备可以交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运营,如果业主建筑没有设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又要提商运营维护水平,那么这个钱就要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已出了,这个设备的所有权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但数据所以权是业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不侵犯业主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为自已的劳动成果赢得收益权,这一数据的使用权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业主服务过程中的数据资产沉底,是双方共同资产,业主有权享有结论性数据资产。同时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投资的信息化系统所产生的数据资产,含其自身为了更好的服务业主,投入了合同外的数据资产的收集,这部分权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合理的二次收益权,其收益收益期可以参考知识产权6年到10年,如:自定义的三维数据模型等。 刘益民:目前大部分信息化的钱都是**出,或者个别大型集团公司出,他们的目的不太一样。**做信息化的初心是加强管控,但实
【如果您还没有关注“公司名称”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