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种辅助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作业的消防系统,其主要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和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今天分享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相关内容。 一、地面低水平照度 1.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3.照明灯应采用多点,均匀布置方式,建、构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面水平低照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设置部位或场所: 1.不低于10.0lx 1.1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 1.2.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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