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峥嵘:固定窗的设置,存在诸多疑惑,需要从规范层面进行协调和补充!本文汇总各地市答疑精编(附文末),引述个人观点! 申明:文中观点仅供参考!《技术标准》具重大意义,瑕不掩瑜!也相信,必将不断完善! 防排烟系统的固定窗,是机械防排烟系统的补充保障措施,当火灾发展到一定阶段,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消防救援人员通过人工破拆的方式打开固定窗,排出火灾的烟和热。 消防设施的设置原则,需考虑经济性的合理平衡,还须照顾建筑功能要求,尤其需要防范次生风险! 固定窗需要在火灾发生到一定阶段才能开启,过早打开固定窗将直接影响机械防排烟系统的效果;而且,固定窗需要依靠消防员从外部破拆开启。但是,在高层建筑中,消防员能到达的区域仅在100米以下,且须是正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建筑立面。也就是说,对于并不面对登高车操作场地的固定窗、非上人屋面的固定窗、以及100m以上高度位置的固定窗,这些部位都是消防员无法企及的,根本无法破拆,设置固定窗的意义何在? 另外,部分场所的固定窗,可能有违建设部《建筑玻璃管理规定》,固定窗是否会导致次生风险? 诸多问题,本文逐一分解!并附“引伸思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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