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峥嵘:本文所述的培训机构及培训班,是指办公建筑中少量办公室或局部楼层作为培训用途的情况。 仅少量办公室或局部楼层作为培训班用途的办公建筑,整体建筑定性仍为办公建筑。 基本原则: 1、对于主要功能为培训或教育用途的办公建筑,应按教学建筑处置。 2、儿童培训班及早教,应按儿童活动场所处置。 仅少量办公室或局部楼层设置培训班的办公建筑,整体建筑定性仍为办公建筑,其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参见:办公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其中,培训班的设置,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培训班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二、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培训班,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位于两个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的,可以设置一个疏散门。 三、培训班的疏散距离: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近出口的直线距离,以及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17的规定。(注:参照表5.5.17关于“教学建筑”的要求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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