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间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楼梯间: L=L1+L2 式(3-10-3)前室或合用前室: L=L1+L3 式(3-10-4)式中:L—加压送风系统所需的总送风量 (m3/s)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3/s);L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3/s);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3/s)。根据气体流动规律, 如果正压送风系统缺少必要的风量,送风口没有足够的风速,就难以形成满足阻挡烟气进入区域的能量。烟气一旦进入设计区域,将严重影响人员疏散。通过工程实测得知,加压送风系统的风量仅按保持该区域门洞处的风速进行计算是不够的。这是因为门洞开启时,虽然加压送风开门区域中的压力会下降,但远离门洞开启楼层的加压送风区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压力,存在着门缝、阀门和管道的渗漏风,使实际开启门洞风速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在计算系统送风量时,对于楼梯间,常开风口,按照疏散层的门开启时,其门洞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和其他门漏风总量之和计算。对于前室,常闭风口,按照其门洞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以及未开启常闭送风阀漏风总量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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