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上营业厅防火分区1)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200㎡,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2400㎡。2)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应大于600㎡,有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1200㎡。3)高层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4000㎡。4)当营业厅位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或多层建筑的首层,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0000㎡。楼梯间的设置1)多层(含与高层主体间设有防火墙的裙房)商店应设封闭楼梯间(与敞开外廊直接相通的楼梯间除外)。2)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商店应设封闭楼梯间。3)建筑高度大于32m或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应设防烟楼梯间。疏散宽度每层疏散人数=该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该层人员密度(人/㎡)每层疏散宽度=该层疏散人数(人)×百人疏散宽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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