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和层数的关系 在消防工程改造设计的过程中防火分区和层数的关系你了解吗,今天林峰脉的工程师就告诉你相关的知识; 5.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 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5.3.2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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