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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地下、地上建筑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采用独立的疏散体系,是规范要求,也是各国标准的通用做法!  然而,实际应用中,地下、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难以避免,确需共用时,规范要求“应在首层采用耐火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具体实施方式,存在较大争议!  本文阐述地下、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的主要形式及危害,并提出处置措施!  注:本文所述的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室)和半地下建筑(室)。  一、规定由来:  本规定体现于1982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2001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认并延续至今。  本规定强调“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并延续至今!  4、地下、地上建筑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采用独立的疏散体系,是规范要求,也是各国标准的通用做法!  上述规定的条文解释,均引用了美国《统一建筑规范》和法国《公共建筑物防火规范》:  美国《统一建筑规范》规定:地下室的出口楼梯应直通建筑外部,不应经过首层。  二、基本原则:  地下建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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