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峥嵘:《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有关疏散出口门(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净宽度要求,为控制性底线要求,针对特殊功能场所或特定关联条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可做出加强性规定,提出更高要求,应予执行。 疏散出口门(疏散门) 依《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7.1.4条规定,疏散出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住宅建筑中直通室外地面的住宅户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解读如下: 要点1:本规定适应范围。 本规定的疏散出口门,包括房间疏散门和出口门,比如: ①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②疏散楼梯间门;③防烟楼梯间前室门;④合用前室门;⑤住宅建筑的户门。等等。 要点2:本规定适应原则。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原规定为0.9m的疏散门净宽度可调整为0.8m,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第3.7.5条,厂房内门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可调整为0.8m。 (2)第5.5.18条,除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可调整为0.8m。 (3)第5.5.30条,住宅建筑的户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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