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要点,也承担着对单位消防设施的集中管理职能,所以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工作意义重大。 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的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 值班人员资格和人数检查 1、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单位,是否配备持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人数是否不少于3人。 2、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是否配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人数是否不少于6人/消防控制室。 3、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单位设有气体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柴油发电机组、水幕自动喷水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是否配备不少于3名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且持有中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的总人数是否不少于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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