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供求信息 >永春灭火器报废或更换如何选择?
VIP15年
更新时间: 2022-10-06
一、灭火器报废或更换,应遵行等效替代的原则: 灭火器报废后,新配灭火器的规格、型号、数量、设置位置等均应与原灭火器一致。当需要改变时,应注意灭火种类、温度适用范围与原灭火器一致,同时灭火级别、配置数量等均不得低于原灭火器。 二、更换或维修灭火器时,为了保障配置场所的,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所属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的1/4。超出时,应当选择类型规格和操作方法均相同的备用灭火器来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能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三、检查、维修、更换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如有变更,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140)复核计算。 四、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报废和更换,应同时满足灭火器产品标识要求,部分特殊型号的灭火器,厂家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 五、本文所述的灭火器,并不适应于简易式灭火器,简易式灭火器属于自愿性配置的消防器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配置灭火器的场所,不能用简易式灭火器代替,简易式灭火器不可重复充装使用。 第五章疑难探讨 一、灭火器送修时,灭火剂能否回收使用? 不同的灭火剂,处置方式不一样: 1、水基型灭火剂: